林稚欣眼神恍惚,余光瞥到,嘴比脑子快:“等一下。”

  书里就曾提到过王家落马,罪名就是腐败贪污!

  更别提短时间内跟上生产队劳动,完成村里给的效率和指标了,所以她根本不可能发展什么种田文路线。

  马丽娟也不是真的生气,当初她妈嫌弃宋学强穷,悄悄给她定了门亲想把她嫁过去,虽然最后宋学强靠着一股拼劲和傻劲打动了她妈,同意了他们的事。

  他的房间紧挨着后院, 一进门就直奔那张摆在墙角的大床而去。

  为了这次任务,竹溪村一半的女人都出动了,人人都背着一个背篓,手持一个锄头,整队待发,可惜这么多人里,就没一个她特别有印象的,套近乎都不知道从谁下手。

  无语片刻,陈鸿远感受到手臂传来的温热和柔软,嗤笑一声:“还要抱着我到什么时候?”

  陈鸿远眸光微动,上下打量了林稚欣一眼,目光自她哀求的水眸一路向下,最终落在黑裤下那一小截白皙瘦削的脚踝,皮肤光滑细嫩,完全看不出扭伤的痕迹。

  “嗯?你说话啊?”她眼眸弯弯,像是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,还在直勾勾望着他,笑得像只狡猾的狐狸,殊不知自己其实才是那只即将被捕的兔子。

  林稚欣感受到她打量的视线,有些心虚地垂下了脑袋,看上去柔顺又乖巧。

  她自己非要问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,得到答案之后又不高兴,何必呢?

  陈鸿远冷笑:“你不看不就行了?”

  她现在的户口还在林家庄,工分什么的都记在那边,年底分粮食也是按劳动多少计算,以前大伯一家惦记着她嫁到京市去以后能给林家带来的好处,愿意给她兜底,养着她。

  她自己虽然没读过什么书,但是自从见过那些城里来的知青,从他们嘴里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多美以后,就逐渐意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。

  林稚欣不懂他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凶狠吓人,嘴巴和脸颊被掐得生疼,又说不出话来,只能抬起手指向某处地方,拼命使眼色暗示:“唔,唔,唔……”



  马丽娟在一旁瞧着,还算满意地勾了勾唇。

  考虑到野猪有可能会在附近出没,大队长便让另外两个男同志留下来守着,万一碰上了,也能护着点儿。

  林稚欣瞥了眼宋学强脚边的塑料袋子,里面装着一整条香烟,看包装,还不是什么便宜牌子,不说是那种有钱人才消费得起的顶级好货,也是普通人平日里舍不得买的中档牌子了。

  话音刚落,林稚欣便直奔那两个人走去。

  林稚欣迎着她的目光,没提多余的事,浅笑着解释:“我把衣服顺便洗了,晾在了后院的绳子上……阿嚏!”

  “如果真论起来,那肯定是林稚欣更胜一筹吧?周诗云干瘪瘪的,要胸没胸,要屁股没屁股,哪有林稚欣有看头?”

  毕竟以男主家在首都的身份地位,各种名门闺秀随便挑,谁会要个在地里刨食的乡下丫头?

  这话她已经说过很多遍了,比这难听的也不是没有,翻来覆去都是诅咒林稚欣婚事泡汤的,毕竟谁会希望自己的仇人过得好?

  林稚欣眼睛稍稍一抬,就撞进了一双似笑非笑的黑色瞳眸。

  林稚欣刚才在厨房也隐约听到了几句对话,从他们嘴里,得知了那个叫阿远的男人刚成年就去了部队服役,已经四年没回过家了。

  尽管不合时宜,他脑海里仍然不可控地划过昨天那截腰身握在手里时的触感,柔软,削瘦,薄得跟张纸似的,他一只手就能轻松掐住一大半。

  见父子俩一脑门的汗,气都喘不匀,张晓芳赶忙倒了两杯水,“怎么样?还是没找到吗?”



  他们之所以送原主去县城读高中,只是因为京市恰好在那时来了信,才同意让原主去“镀金”,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筹码。

  他直直盯着她,眼神已然很不爽利,可偏偏她圆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无辜,反倒衬得他思想龌龊,胡乱联想一些本来就没有的事情。

  何况光天化日之下, 他都把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强行带到这种树林子来了, 孤男寡女, 烈火干柴, 还装什么矜持好男人?

  张晓芳愣了下才反应过来,上前几大步抓住林稚欣,“你说你这孩子,一声不吭就从家里跑了,让我跟你大伯好一通找。”

  这一刻,他几乎咬碎了牙。

  无论是刚才在丛林里救了她,还是背着她下山,亦或是现在准备的这些东西,最后的受益者都是她,于情于理她都不该继续对他甩脸色,那样也太没良心了点儿。

  话音刚落,就有年纪稍大的啐了她一口:“都新社会了,你居然还在搞这种封建迷信?也不怕罚你回去重做思想教育。”

  宋学强倒是挺高兴的,这个外甥女和他不亲,能主动上门,不管什么目的,他都欢迎。



  只可惜愿望落空,她也想起来这时候的男主还在部队服役,要等改革开放以后,才会从部队回京市发展自己的事业,然后遇到女主,美美开启事业爱情双丰收的甜爽文。

  杨秀芝只觉得脑子不够用,完完全全搞不懂了。

  消除恐惧的最佳办法,要么直面克服,要么逃避忽视,显然她更适合第二种,但是要她真的全程闭上眼睛,又有些不现实。

  闻言,马丽娟心里一惊,林稚欣从小就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胚子,成年后脸蛋和身材也跟着长开了,不少流氓痞子暗地里都惦记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