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说走进大山易,走出大山难,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得这句话的含金量。

  在最信赖的亲人面前,陈鸿远不准备兜圈子,大大方方就承认了:“我知道可能有些着急,但是我想要和她组建家庭,携手继续走下去,希望能得到妈你的支持。”

  林稚欣敛了敛眸子,几个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个弯,突然想到了什么,唇角轻扯了下,盯着他一字一顿问道:“你说的话都是真的吗?你父母真的同意我们结婚?”

  她勾搭他本就奔着过好日子去的,当然是他给什么她就收什么,只不过因为现在还没有名分,什么事都得克制一下,不能表现得太明显。

  闻言,陈鸿远眉头一锁,好长时间没说话。

  马丽娟本来想送她到村口,却被马虞兰拒绝了:“姨妈,你别送了,我自己回去就行。”

  她一停下来,其余人也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,视线看热闹般在二人之间来回扫视。

  支支吾吾片刻,才瞪着双水润晶莹的杏眼,慢吞吞小声嗫嚅道: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坏主意。”

  偏心也没这么偏的。

  现在在一起,对彼此而言,反而刚刚好。

  林稚欣就知道孙悦香肯定不会放过自己,因此也没想着撒谎,而是如实回答:“我没有偷懒,我是干活的时候,手疼得厉害,以为被磨破皮了才停下来看一下。”

  既然骂脏的骂不过,打也打不过,那么就给自己招揽队友,把看热闹的也变成热闹的一员,她就不信还治不了这个泼妇!

  他的身体素质强悍,精力充沛,从小到大就没怎么生过病,就连部队里日复一日的艰苦训练,也能轻松消化,为此还被部队里的兄弟调侃过他就像是一头牛,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儿。

第34章 一起进城 对她殷勤招手的小白脸(二合……

  陈鸿远没什么表情地颔首:“嗯,知道。”

  “他以前就时不时问我有关你的事,前段时间你不是家里出了事嘛,更是问得特别勤,上次你让他带话给我,还主动提出要跟着咱们一起进城,你说,这不是对你有意思是什么?”

  意识到后面那个可能性更大,陈鸿远喉结滚动的频率不自觉加快了几分。

  林稚欣求之不得,太久没喝水,她一时贪图爽快,就拿碗喝了两口水缸里的山泉水。

  “你就庆幸你脸生得好吧,不然我高低得扇两巴掌。”

  意识到他想做什么,林稚欣呼吸急促起来,理智告诉她该阻止这份荒唐,可身体却背叛了她,冲破她心底筑起的防线。

  见她不说话,神情也较为冷静,秦文谦有些不淡定了。

  林稚欣拿了陈鸿远给的粮票,自然不好意思让他再另外付钱,这顿饭就算是她给了,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粮票可比钱要难获得。

  如果一直拿不下,那就得过好多个这样的日子,什么时候才是个头?

  春天正是农忙的季节,一旦上工,一天里除了吃饭午休,至少十个小时都得泡在地里。

  林稚欣圈住他脖子的手,改为了攀附他的肩膀。

  两人僵持着对视了几眼,直到师傅喊了句:“坐稳了没?”

  “你这手腕……等会儿记得涂点儿药。”

  她直勾勾地仰头望着他,五官美艳灵动,一双黑亮莹澈的杏眸盛满了藏不住的欢喜,语调轻盈,视线火热,就差直接开口告诉他,她一直在等着他了。



  走神间,林稚欣下意识出口反驳:“我没躲啊。”

  可林稚欣和陈鸿远不一样,邻居嘛,先天就有优势。

  生来就长得帅固然重要,但后天服美役也很重要,比如精于对身材的管理,这种男人花期更长,也更合她的胃口。

  他很想告诉她找男人看得是力气和挣钱的本事,又不是那张脸,但是转念又想到她之前也说过必须要找个和她外表相配的。

  擦干净脚,林稚欣一边指挥陈鸿远去她的箱子里拿鞋子,一边温声询问道:“还有热水吗?我想洗个澡,不够的话,擦一下身体也好。”



  凭什么林稚欣结婚,他们家要出钱?

  确认发型没问题后,抹了两遍陈鸿远给她买的雪花膏,用胭脂在脸蛋和嘴唇上浅浅拍了一层胭脂当作腮红和口红,没办法,条件简陋,只能姑且这样将就得打扮一下了。



  十三四岁,不就跟宋国刚现在的年纪差不多?宋国刚可以去学校读书,偶尔才回来帮家人干干农活,陈鸿远却已经担起一个家,像个男人一样下地挣工分。

  部队发放的补贴正常来说是存不下什么钱的,但架不住陈鸿远自己争气,服役期间参加了大大小小的比赛,基本上都取得了名次,奖金和奖品积累下来,也有一笔不小的存款。

  或许是因为只有他们这一桌新客人,上菜的速度特别快,屁股还没坐热,饭菜就好了。

 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从知青点里选人,毕竟是大城市来的,会的肯定多,但是外人肯定比不过自家人,思来想去,他才决定来找刚搬到他们村的林稚欣。

  那不就是下周四?

  选择和陈鸿远结婚,是无奈之举, 也是摆脱现状的最快捷径。



  就林稚欣刚才冲着陈鸿远撒娇的那两下子,她这辈子都做不来,勉强做出来了估计也埋汰恶心人,毕竟她可没林稚欣那张好看的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