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下意识想拒绝,可是林稚欣压根不给她机会,直接上前揽住了她的胳膊,对其他人说道:“我们出去一下,马上回来。”

  “回家吧,回家再说。”

  不知道那男人是背后长了眼睛还是怎么的,在她出现在门口的时候,就有所察觉般看了过来,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对上,男人眼底划过一丝诧异。

  可男人真的不废话了,她却后悔了。

  “有个工人操作不当,不小心把手卷进了机器里,半条胳膊当场都没了,要不是你家小陈发现及时,怕是命都保不住。”

  他来的时候坐了那么久的车,哪怕来见她之前换过衣服了,也还是会有汗味,这种情况在夏天是无法避免的,但不洗澡就直接来,她还是有些接受不了。

  说完,夏巧云又问起他的现状:“你呢?”

  “哎哟还嘴硬呢,弟媳妇都快被你气哭了,你小子还不追上去好好哄一哄。”

  哪家不是女人做饭?男人愿意搭把手就算不错了,结果林稚欣家里倒好,竟然直接反过来了,不过也能理解,换做她是男人,也不愿意让这么娇滴滴的美娇娘干活受累。

  林稚欣和夏巧云打过招呼,陪着一起聊了会儿天,一家人就去附近的饭馆吃了个饭。

  至于那姑娘的大伯和大伯母,一脸谄媚小人样,话里话外均是对自家侄女暗戳戳的诋毁,一听就不是什么善茬,本想将钱直接交给林家长辈的念头瞬间就消散了个干净。

  就连她这个局外人听了都缓不过劲儿来,更别说当时在场的人了,一个个的全都吓傻了,几乎没人敢上前去帮忙。

  没想到居然是闹了个乌龙。

  陈鸿远没回答,但是微微俯身,单手将她拦腰抱了起来,几乎不费吹灰之力,突然拔高的视角,吓得林稚欣下意识就搂住了男人的脖颈,生怕掉下去。

  分别迟早会到来,林稚欣顺着声音扭了下头,手指愈发用力地握了握,嗓音闷声闷气的:“那我就先走了,等我到了,就找个地方给你打个电话。”

  今天的事虽然算不得什么大事,但是一句情话就让他欢喜成这样,会让她越来越恃宠而骄的。

  陈鸿远察觉到她的目光,哑声说:“欣欣,别怕,不是我的血。”

  再者,她也没必要因为没选择关琼而感到愧疚,都是成年人了,不可能因为“不好意思不选谁”这种幼稚的理由而勉强去选择不适合自己的搭档。

  他其实想问的是当年她为什么会选择留在当地,而不是想办法回京市,虽然当年那个情况,世道混乱,她一个女人就算想回京市,也会面对重重阻碍,可以说很难很难。

  所以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这样。

  不过都顾忌着这是在外面,想亲密也不能,谁都没有使性子更进一步,就这么待了一会儿,不远处司机的喊声就从大喇叭里传了过来。

  直到对方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野范围,林稚欣才回过身去收拾几个箱子。

  或许是怕自己弄混淆,她将不同的食材,用不同的盘子和碗分门别类地装好,葱姜蒜什么的全都一目了然,但是家里的餐具几乎都被她薅空了,悉数都摆在了明面上。

  服装是文化的窗口,但也是一件商品。

  陈鸿远眼都没抬一下,用手里的丝瓜瓤仔细擦着锅里残留的油污,语气平平地回应:“今天的饭是我媳妇儿做的,我就是搭把手的。”



  “我就叫,就叫!”林稚欣才不管,嗓音那叫一个矫揉造作,一口一个哥哥喊得可欢。



  林稚欣赏了他一个白眼,不满道:“废话怎么这么多?”

  然而期待有多大,失望就有多大。

  “我怎么了?”

  被人投喂,本身就是一件很享受的事,更何况做这件事的人还是自己心爱的人。



  每次回村,身上穿的总有一两件是新的,而且每次上门都不是空着手来的,陈家有的,也会给他们家也备一份,哪家的女婿能做到陈鸿远这样?

  魏冬梅和他母亲是共事多年的同事兼好友, 见面打招呼是应该的。

  她喜欢吃甜的,按理来说应该挺喜欢西瓜的,怎么才吃了两小块就不吃了?

  当然,这都是后话了。

  闻言,谢卓南立即接话:“我等会儿没事,闲得很。”

  林稚欣和孟爱英对视一眼,停下手里的动作走了过去,看向曾志蓝身后穿着中山装和大衣的年轻男人,约莫三十多岁,周身都散发着一股体制内的独特气质。



  “孟爱英同志,林稚欣同志,你们两个是最好的搭档,后续跟其他服装厂合作的相关事宜也需要跟你们二人商量,如果可以的话,我当然是希望你们两个一起留下来。”

  不过陈鸿远是她的自留款,当然是哪里都好,外面的野花虽香, 终究比不过家花惹人怜。